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商标拍卖成交及成交款处置的报告

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商标拍卖成交及成交款处置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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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商标拍卖成交及成交款处置的报告

 

2025515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同日指定福建润业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627,管理人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于20257710-20257810时、202571310-202571410时、202571810-202571910时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持有的1项注册商标(注册号:4152622)。该注册商标由买受人罗远军以451元竞得,且已将成交款支付给管理人。

因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各债权人已确认截至2025626日已产生的破产费用为10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故管理人确认该商标的成交款451元直接用于清偿破产费用。由于成交款451元清偿破产费用后已无剩余,故管理人不另做财产分配。

特此报告

 

                    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4

附:《()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福安市斯坦福电机有限公司名下1个现存有效商标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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