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9 公 开 人: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703次
召开时间:2025-12-11 15:00
  • 打印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皖0202破2号

2025年8月7日,本院根据许学军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8月1 9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1月28日前,向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泰国际酒店一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张钰松18815096612、周绍坚18605053293;管理人电子邮箱ahttjdgsglr@163.com)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重整程序不再重复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同时提交债权证明材料,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本案债权人较多,且有异地债权人,为节省司法资源,同时降低债权人参会成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五法庭以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将于会前收到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发送的短信通知(包括网络会议登录平台、账号和密码等)。

参会人员可提前登录会议平台查阅会议资料,参会人员请使用智能手机参会。为确保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债权人在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按照管理人通知要求登录会议系统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管理人(谢姿燕13600670974、张钰松18815096612)联系。债权人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三日书面提交管理人核实确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