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福州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福州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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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金吉鸟强清字10

2025年3月26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5)闽0103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金吉鸟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福州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9日作出(2025)闽0103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清算组。

清算组调查,目前尚未发现债务人有拖欠职工工资等职工债权的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7月18日

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并要求清算组更正,清算组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福州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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