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通知暨催告交接公告

接管通知暨催告交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4 公 开 人: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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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通知暨催告交公告

                                       

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相关义务人:

     2025年717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114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百兴置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728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114破1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百兴置业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负有妥善保管百兴置业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证照、文书、人事档案、债权债务清册、财产状况说明、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以下简称“全部交接资料”)并协助管理人办理交接的义务。

现管理人通知上述人员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协助管理人开展接管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百兴置业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在通知时限内依法、据实、完整地向管理人移交百兴置业公司的相关财产、印章、账册、证照、文书等全部交接资料。同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协助交接工作,如实回答询问。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交接相关财产、印章、账册、文书等全部交接资料的,上述人员应当向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据与线索。若相关人员未妥善保管交接资料或怠于履行交接义务,导致清算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债权人可以依法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对百兴置业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相关人员存在伪造、隐匿、销毁有关资料,或是擅自处置、隐匿、转移百兴置业公司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请上述人员立即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在本公告限定期限内办理交接。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13楼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曹律师18717103643律师15697138387

 特此公告!

                             武汉百兴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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