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强宇、洁虹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强宇、洁虹

公开时间:2025-08-11 公 开 人:江苏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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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洁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全体债权人、债务人

江苏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强宇公司债务人)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诉至法院,且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50617日作出“(2025)苏0582破申86”《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张家港保税区中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强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20250620日作出“(2025)苏058264”《决定书》,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担任强宇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清理强宇公司过程中发现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洁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洁虹公司”)与强宇公司合署办公,无独立人员无实体资产,财务由强宇公司统一控制,且没有实际开展业务,二者存在公司人格高度混同。故管理人向法院请示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50808日作出“(2025)苏05826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洁虹公司纳入强宇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管理人根据清算工作现阶段的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八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并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批准:决定20250915日召开江苏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洁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管理人在会议前向全体债权人寄发书面会议资料。会议的主要议题为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核查债权报告;提请全体债权人表决各项议案等。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时间截止于202509221700,由管理人事先向有表决权人寄发书面表决票和需要表决的方案,由表决权人审议后依法进行表决。全体债权人均应填写书面《表决票》送达给管理人(送达方式包括微信、QQ、邮箱、传真及书面邮寄等)。

联系方式:焦昌珺 18962275512、王珂13372133521

 

特此通知!

 

  江苏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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