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评估机构选聘公告

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评估机构选聘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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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评估机构选聘公告

2021)仪表破管字第68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2020)辽0204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表集团”破产清算的申请,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0)辽0204破5号之一《决定书》,以摇号方式指定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大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管理人。

为使破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拟聘请评估机构对仪表集团资产进行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评估项目

2、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相关评估资质,连续正常执业两年以上。

3、评估范围:

位于金州区大魏家前石村,权证号为金国用97字第0612013号、金国用97字第0612014号、金国用97字第0612015号、金国用97字第06120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具体评估范围及内容可依据仪表集团资产情况进行调整。

注:截至目前,有部分资产管理人暂未能核实是否为仪表集团破产财产(包括所有权房屋、划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公有非住宅房屋、车辆、股权、设备等),如后期经核实确为破产财产需进行评估的,一并纳入本次选聘评估机构的评估范围。

4、人员配备要求:具有5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且每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5、评估费用支付时间:评估费用支付时间为评估资产变现后。

6、报价要求:根据下述收费标准按折扣率进行报价,但每项资产的评估费用不超过3.5万元(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视为一项资产;如存在需评估的设备,则全部设备视为一项资产)。

1)报价只报调整系数(每项资产的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3.5万元),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参照下表所列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报价是本次选聘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评估及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评估机构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评估机构应充分估算评估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现行的营改增等,结算时不予调整)。同时包含本公告未列出,但评估机构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评估机构报的调整系数要充分考虑上述报价应考虑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费用,调整系数在本公告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3)具体项目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数按下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后乘以调整系数,每项资产的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3.5万元

7、参选文件: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评估机构须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均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同意参与选聘的函;

2)承诺书,包括:承诺同时指派1-2名以上评估师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按照管理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对仪表集团所有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师将负责与管理人对接及项目整体实施,未经管理人允许不得将项目工作转交他人办理;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由评估师签字且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项目报价单;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经验、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7)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代理人签字)。

申报材料数量为一式一份,密封提交。

8、参选文件提交方式

1)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文件接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801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

3)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71715:00。

4)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仪表集团管理人

联系电话:0411-84520166;

9、合同签订时间

评选完毕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合同内容见附件)。如中选机构未能在前述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管理人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重新进行公开选聘。

大连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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