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暂缓确认债权的审查结果公示(第二批)

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暂缓确认债权的审查结果公示(第二批)

公开时间:2025-04-11 公 开 人: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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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暂缓确认债权的审查结果公示(第二批)

2024荣达破管发字第34号

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3日作出(2024)鄂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荣达共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6月3日作出(2024)鄂01破9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2024年7月23日,荣达共兴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对詹腊武汉市乐尚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作暂缓确认处理。会后,管理人于2024年9月13日书面通知两申报人补证,补证期满,两申报人仍未能补证。基于现有申报资料,债权成立的证据不足,管理人于2025年3月31日向两申报人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寄送《债权不予确认函》。现将2笔债权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若债权人、债务人对上述2笔债权的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起诉的,则视为对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

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 

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暂缓确认债权的审查结果公示表(第二批)》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暂缓确认债权的审查结果公示表(第二批)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姓名

申报金额(单位:元)

审查结论

1

RD-003

詹腊

220,310.00

不予确认

2

RD-006

武汉市乐尚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776.00

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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