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兮(福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通知书

盼兮(福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盼兮(福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02次
  • 打印

盼兮(福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金元昌、鄢能容

2025年6月2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破申1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利对盼兮(福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7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11破1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现管理人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 等资料;(2)根据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910日15:30 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鼓山法庭五楼会议室(或通过福州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在线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定代表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管理人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3290930369

特此通知。 

               盼兮(福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