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天泰和及其关联企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山东中天泰和及其关联企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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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中天泰和及其关联企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7日根据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如下简称“中天泰和”)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清算组为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中天泰和破产程序,管理人委托山东三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公开选聘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对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慎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695443413M。注册资本:6250万元,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环保设备、散热器、机械冷却系统、煤层气、页岩气及天然气钻机、智能计量装车系统、石油装备、电子产品生产及销售;建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普通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保温材料、计算机控制系统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生铁、矿石、钢材、水泥、专用车辆及配件的销售,采矿、选煤、洗选技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承接过破产评估、审计业务的机构优先考虑;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申报机构须知悉本次审计、评估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服务费/评估服务费、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费用之内。

注:审计费用及评估费用均在本项目破产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如报价要求支付预付款视为废标。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

为依法推进债务人破产工作,管理人委托中选审计机构对中天泰和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选审计机构通过财务审计工作,对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2、中选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至少对下列事项开展审计及清查工作,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1)清查盘点债务人账面所载全部资产。

2)清查对外应收款项情况,核实应收账款金额及形成情况。

3)清查对外欠款情况,核实已知债权人及欠付金额。

4)清查债务人欠付职工薪酬情况、欠税情况。

5)清查债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6)清查债务人股东认缴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

7)清查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形。

8)清查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形。

9)清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资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交易。

10)清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

3、按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及特定财务审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4、从审计财务角度协助管理人清算工作,出具《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

1、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对中天泰和及其关联企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股权、机器设备及其他等)。

2、与审计机构协同办公,根据审计结果,在评估基础上出具《评估报告》。

3、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按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派驻评估师进场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8、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接受债权人代表、公司代表、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如有)及法院的监督。

9、配合管理人办理与竞买人(如需且如有)或接受分配人的资产交接手续。

10、对于评估机构应收取的评估费,管理人将在本项目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时进行支付。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具体的报名材料内容等,请联系山东三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文件)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派出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审计/评估人员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5、申报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曾担任过破产管理人,或至少曾为3宗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或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的业绩清单及证明资料(如法院指定管理人函、与管理人签署的服务协议等);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流程、人员安排、申报机构优势等;

7、报价方案:包括全部费用、收费方式、最大限度收费优惠等内容。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

注: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均密封提交。

(二)报名时间、资料提交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6:30分。

2、报名申报资料递交时间:资料密封后于2025年7月23日09时30分现场提交至山东三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

3、开标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09时30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38-5056050,18661302768

邮箱:sanmushandong@163.com

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诺莱国际医学中心21楼会议室。

(三)评选规则和程序:

1、管理人委托代理机构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

2、评审委员会由委托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抽选评审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相关专家3人组成,管理人派人现场监督。由代理机构组织评标会议。

3、评审委员会和代理机构及管理人将共同见证拆封各申报机构的参选材料,对申报机构的首轮报价进行公开唱价,对符合本次公告资格要求的意向机构进行二次报价邀请。二次报价为最终中标价格。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评选委员会评议打分情况确定中标中介机构和备选机构,并出具评审报告;

4、评选规则为综合评分法,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申报机构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第一名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并于资料提交日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机构并发布公告。

五、其他事项

1、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2、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申报机构向破产管理人递交项目资料,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中选机构未按管理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一律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如中选机构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直接从费用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中选机构补足。

4、中选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及管理人。

 

 

特此公告

 

     管理人: 山东中天泰和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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