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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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闽0103破31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州市锐衡鲜贸易有限公司的申 请,于2025年6月13日裁定受理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院审理本案。本院于2025年7月10 日作出(2025)闽0103破31 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 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担任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   

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7月 11 日至2025年8月10日依照法律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 (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10层13 商务办公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邮政编码: 350001;联系人:杨宁,联系电话:13960945863;联系人:连 海翔,联系电话:18005005101】。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 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 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11时00分于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二楼第七法庭召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台江区广达路89号),如有变动,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福建省德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管 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三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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