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表的公示

关于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表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9-10 公 开 人: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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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文件

(2025)珠光破管字第004号

2025)粤1971破77号

 

关于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表的公示

因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汇公司)资金严重不足及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而无法清偿债务,张东丽等债权人申请对京能汇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5年7月2日作出(2025)粤1971破申62号裁定受理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9日作出(2025)粤1971破77号民事裁定书。2025年7月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971破7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广东珠光律师事务所担任京能汇公司管理人。

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已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并编制债权表,并于2025年8月25日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各位债权人对债权表所载债权无异议。现管理人对无异议债权进行公示,如各位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于2025年9月15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子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分别应当自收到异议回复15日内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诉讼、仲裁的,视为对相应权利的放弃,管理人将据此提请法院裁定确认。

 

 

广东京能汇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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