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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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2025年5月16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卓雪婷的申请,作出(2025)闽03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卓雪婷对被申请人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裁定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经过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为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2025)闽0302破1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担任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杨丽英为负责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开展相关接管工作管理人现场走访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该注册地已被征迁在建,未找到相应门牌号。

管理人通过调取债务人工商内档取得法定代表人兼股东李凤英两个的电话号码,其中一电话号码呼叫转移,另一电话系李凤英家属李劲龙电话号码,其否认是星锐公司的实控人,并拒绝提供李凤英及李彦的电话号码。

管理人走访李凤英、李彦户籍地,大门紧闭,家中无人,未取得联系。

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未接管到债务人任何的文件资料及财务账册凭证。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自2025516日起作废。自2025516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有关人员使用该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因使用该证照、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及其由此造成的损失等民事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丽英,电话13799606069,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路凯天国际3号楼11-1室 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

                           

莆田市星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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