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案公告

分配方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1-06-21 公 开 人: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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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提交2020年12月18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于2021年1月6日经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2019)鲁0812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已于2021年6月10日前实施,除部分破产费用以现金方式支出外,破产财产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实施分配第二次分配即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将于2021年6月22日前实施,除部分破产费用以现金方式支出外,破产财产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实施分配。

第一次分配的情况:分配财产总额54972828.92元。分配建筑工程施工款优先受偿债权3,036,485.51元;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额33,427,048.55元;预留金额4,071,991.58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共计2152978.12元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  12,284,325.16元。第一顺序债权:职工债权(职工工资)分配额1,082,847.42 元第二顺序债权:社会保险费及税款债权分配额1,675,695.44 元第三顺序债权:普通债权分配额9,524,987.29元。另有分配额795.01元,因诉讼未决的债权分配额229.29元及一名职工未受领职工工资495.72元,暂予以预留。

第二次分配即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情况:分配财产总额4,833,851.57元其中,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分配额1,483,292.28 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2,317,646.07元,剩余可供普通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金 1,028,713.22元。

对本次分配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495.72元。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对诉讼未决的债权人张赔法预留债权分配额3736.49元。因在本次分配公告日涉及债权确认的相关诉讼尚未终结,管理人进行预留。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该债权人将失去受领权利。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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