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6 公 开 人: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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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4)荣达破管31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4年5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作出(2024)鄂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达共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6月3日作出(2024)鄂01破9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20241226日,荣达共兴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管理人依法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分别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以上。本次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163,513.69元,本案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3,163,513.69。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本次表决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人数为6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同意方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163,513.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表决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人数为6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同意方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163,513.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告。

 

 

武汉荣达共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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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荣达】31: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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