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时代】破清案车辆移交公告

【格林时代】破清案车辆移交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北京格林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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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林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车辆移交公告

(2025)格林时代破管字第13号

北京格林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车辆占有人/使用人:

2025年4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格林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13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格林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下有8辆车,目前7辆车下落不明,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车辆品牌

车辆状态

使用性

小型汽车

CQK339

丰田

查封

非营运

小型汽车

AA37012

比亚迪

违法未处理,查封,逾期未检验

非营运

小型汽车

CQB665

凯宴

查封

非营运

小型汽车

QBK353

 宝骏牌

违法未处理,查封,逾期未检验

非营运

小型汽车

NGL123

 东风牌

违法未处理,查封,逾期未检验

非营运

小型汽车

AA13257

 奥迪牌

违法未处理,查封

非营运

小型汽车

AFK5363

 比亚迪

违法未处理,查封

非营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交付相关财产。现管理人债务人车辆的返还事宜公告如下:

1. 车辆占有人/使用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交还相关车辆及全部证照文件或向管理人提交其合法持有车辆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交还或未提供持有依据的,管理人将依法进行处理,管理人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2. 车辆占有人/使用人向管理人交还上述车辆之前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实际占有人/使用人自行承担,与债务人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3.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将依法办理债务人公司的注销。如车辆占有人/使用人拒不移交车辆,因债务人公司注销导致上述车辆权属产生的一切消极后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格林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

 

附:

管理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写字楼1座20层

颜飞飞:15776685519/010-85143482,yanfeifei@east-concord.com;

刘鹏飞:13070134029/010-85143540,liupengfei@east-concor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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