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首选股权投资人的公告

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首选股权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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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行兆祥 联系方式: 186280295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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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首选股权投资人的公告

2025)第1

20221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中院)裁定受理了债务人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润富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为管理人,牛建国为负责人。

2023427日,成都中院裁定批准了《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原重整计划),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因原股权投资人未能实际投资导致原重整计划不能执行,项目在复工续建后再次停工。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避免债务人财产发生减损,经向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报告,管理人公开发布了重新遴选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股权投资人公告。在报名期限内,除此前已与管理人签订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提交了3000万元投资保证金的成都坤晟坤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外,无其他主体应征。

2025423日,润富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对《关于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决议》和《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修正版)》进行表决。2025623日,成都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同意变更《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批准了《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版)》(简称修正版重整计划)。根据修正版重整计划“决定对修正版重整计划投资人首选主体进行空缺处理,只设置保底投资人主体,在修正版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由管理人按以下要求公开招募”等内容规定,为保障债权人权益,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潜在投资人,实现重整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决定招募首选股权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注册登记情况

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09日,系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51单元61号;法定代表人:虞赛珠,营业期限:20121009日至20621009日;经营范围:在高新区起步园区43号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债务人资产主要为其开发建设的“润富国际”项目一期和二期存量房产、三期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以及银行存款和应收未收购房款。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以2025115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润富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债务人实物资产评估清算价值为92320.73万元(评估报告详见本公告附件)。另有应收购房款约8167.35万元、银行存款473.60万元,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类型

评估清算价值(万元)

1

银行按揭保证金等存款

473.60

2

应收购房款

8167.35

3

一期和二期存货

46023.55

4

三期在建工程

46297.18

合计

100961.68

此外,管理人提示信息如下:

1.债务人实控人在破产受理前曾将债务人名下部分资产用于抵债或交由案外人实际占有使用,可能存在产权争议;

2.原股权投资人曾向管理人提交了投资保证金,该部分保证金是否纳入债务人财产范围截止本公告发布时管理人尚未作出最终决定。

上列因素可能使债务人财产价值发生损益,请应征人自行评估相关风险。

(三)负债情况

润富公司破产受理前的负债情况、原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破产债权实现情况详见修正版重整计划。润富公司原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新产生的债务情况可参考修正版重整计划,但最终的金额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重整投资方式及投资人权利义务

本次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应按照成都中院裁定批准的修正版重整计划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即投资人以债务人存货及未来运营价值为参考值,以履行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项目三期工程款、按修正版重整计划规定清偿债务责任作为对价,取得债务人全部股权,实现对债务人的100%控股。在重整投资人支付完毕修正版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一期债权清偿款后以零作价将原出资人名下所有股权过户给重整投资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重整投资人享受股东分红权等所有股东权利。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版)》载明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投资人权利义务。

三、报名条件

(一)应征人应为全国范围内合法的主体,包括营利法人、非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并应当具有执行修正版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应征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非失信名单在册人员;

(三)应征人应确保落实项目三期续建资金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应征人应确保落实修正版重整计划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债权清偿的资金;

(五)应征人应交纳3000万元货币资金作为投资保证金;

四、招募程序

(一)交纳保证金

为了提高效率,同时也是为了验证投资人实力,要求应征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证金,且只接受货币资金,不接受保函和延期支付的票据。

应征人应在本公告载明的时限内支付保证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账号:020000464352)。应征人交纳保证金后才有资格进入投资人遴选环节。

应征人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接受不低于修正版重整计划所载明的投资义务,特别是不低于债权清偿比例、金额、清偿周期(含分段周期)。保证金交纳后,被确定为首选重整投资人的,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行重整计划及投资方案的履约保证金,在因投资人资金不足或其他履行能力方面的因素导致修正版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执行延误时,该保证金予以没收。

应征人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提交报名资料

应征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程序股权投资报名书》原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料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2.应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3.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4.已充分研究修正版重整计划全部内容,知悉权利义务含义,愿意接受管理人监督,忠实执行修正版重整计划的声明书;

5.履行修正版重整计划违约时接受没收保证金等违约责任的承诺函;

6.投资方案。应征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不得违反修正版重整计划中相关条款,并且投资方案中投资人承诺履行的投资义务应不低于修正版重整计划所载明的条件,特别是不低于债权清偿比例、金额、清偿周期(含分段周期),否则提交的投资方案视为无效。

上列报名资料须于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三)尽职调查安排的说明

鉴于项目三期工程停工日久,窝工损失逐日增长,且前期已有多家意向投资人做过类似内容尽调,外加破产程序中管理人亦已委托第三方出具了相关报告,故本次招募不单独安排尽调时间。应征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期限内提交报名资料。

(四)遴选程序

1.形式审查。管理人应在招募期限截止当日组织评审人员对报名资料和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结果并进行公示2日。公示期间应征人提出异议的在48小时内作出复议结论通知异议人;

2.实质审查。管理人将在有效报名确定后的48小时内组织评审人员对报名资料(重点是投资方案)与本公告精神、修正版重整计划进行逐一比对,以确定投资方案是否有效以及更优投资方案;

3.评判标准。遵从最有利于债权人原则,对中选投资人的评判标准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执行,兼顾效率与公平;

4.评审人员组成。鉴于国家尚未对破产程序管理人的评审人员资质作出具体规定,本次评审人员由管理人申报四川省法院一级名册时备案的常服执业机构中未实际承担本案工作的连续执业8年以上的3-5名律师组成;

5.优先中选安排。根据修正版重整计划的规定,鉴于成都坤晟坤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后,在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过程中已与管理人签订了意向投资协议,并交纳了3000万元投资保证金,如其在本次招募期间内未书面要求撤回投资人报名的,则视为继续参与,可在招募期限内继续提交报名资料。如招募期间内无其他应征人报名且该公司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可以直接确定该公司投资人资格。如存在其他有效应征的,在提供同等债权清偿条件的情况下,成都坤晟坤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优先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资格;

6.结果公告。根据遴选程序及条件确定首选投资人以及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向法院及全体债权人进行报告。同时,管理人将相关内容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告,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视为确定投资人主体以及投资方案。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以及该投资方案中与相关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都将作为修正版重整计划的组成部分,投资人及债务人应一并严格执行,否则视为不能执行修正版重整计划。

五、重要声明

(一)法律适用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公告性质

本招募公告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非要约文件。

(三)信息真实性

公告中所载信息不能替代应征人尽调,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最终保证责任。

(四)或有负债

应征人在预算投资规模时,如果考虑破产企业负债因素,应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破产程序中申报的债权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的后果作出预判。

(五)风险自担

管理人希望每个破产项目都能使投资人营利,但事实上投资有风险。应征人自报名资料提交时起,视为同意按润富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应征人报名要求如下:

(一)招募期限

根据修正版重整计划规定,首选投资人的招募期限应不低于15日。为提高招募效率,本次招募的期限确定为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次日(以网络系统生成时间为准)0000起至第16日(截止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首个工作日)17:00时止。

为了增加信息透明度,管理人可以增加发布渠道,但不改变招募期限的确定方式。

(二)材料递送方式

各应征人应于招募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保证金转迄凭证密封后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至管理人指定联系人行(音:xing)律师处,电话:18190845044。如有疑问,也请通过发送短信、电话等有痕方式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1.批准《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修正版)》的民事裁定书;

2.《资产评估报告》。

 

 

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牛建国

202573


附件

附件2:资产评估报告(2025年).pdf 下载
附件1:批准修正版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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