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方恒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取评估机构的公告

重庆东方恒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取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20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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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方恒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取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投标评估单位:

2021年123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21)渝05破申5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东方恒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恒益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2112日指定重庆迈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理人)为了更好地开展清算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需对重庆东方恒益公司财产进行评估,经初步甄选, 特向贵司发出本邀标函,具体内容如下:

、邀标内容:

重庆东方恒益公司的破产财产提供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重庆东方恒益公司2013年8月16日成立,地址重庆市渝北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注册资本5000万,根据工商档案显示注册资本实缴1900万元。重庆东方恒益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军,主要经营范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股东重庆长实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占股32.5%,重庆腾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占股32.5%,重庆华虎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6%,重庆致歌科技有限公司,占股10%,重庆本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8%,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占股1%。

2.资产情况。重庆东方恒益公司资产主要是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90号中渝广场2幢17-2的办公用房,面积333.23平方米,办公设备、2两汽车等。

三、完成时限:2022315日前出评估报告书。

、投标文件要求:

具备评估资质,投标单位(评估)均系在重庆市注册评估师协会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分支机构。

评估报价(报价以元(人民币) 为单位,精确到个位)

投入评估师的具体情况、相关工作经验

投标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投标单位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所载提交投标文件的受托人与该文件实际提交人身份须 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222517点。

选定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和债权人组成评选组,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及服务方案等事项择优选择,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密封后前往我所递交(递交人应持有投标单位委托书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20层重庆纵律师事务所。

、招标联系人:崔忠杰 联系电话:13650528816

、评估费支付方式:

债务人财产变现收到款项后

、确认方式

本管理人将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要求组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十、其它

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重庆破产法庭的要求,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书面方案的相关情况选择最终的评估机构并报重庆破产法庭备案。

重庆东方恒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人

                          2022年2月18日

序号

分值(总100分)

评分标准

备注

1

服务报价

 

30分

以有效报价的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标准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高于基准价的1%-10%(含),扣2分,高于基准价的10%-20%(含),扣4分,高于基准价的20%-30%(含),扣6分,以此类推;

低于基准价的1%-10%(含),扣1分,低于基准价的10%-20%(含),扣2分,低于基准价的20%-30%(含),扣3分,以此类推。

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8号)标准的视为无效报价。

2

技术要求

50分

    编制工作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工作流程以及沟通时效等要素,根据内容是否符合安排合理、符合实际、表述清晰等要求将其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分值分别为35-50分、25-35分、10-25分,评为差的不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工作方案,进行横向分段评分。

3

业绩展示

20分

    展示最近一年承担司法评估项目数量,200个以上得满分,每少5个扣1分,不满100个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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