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5 公 开 人: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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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汪曙光 联系方式: 13338920609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1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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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22630日,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925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2022)苏092519号决定书,指定盐城山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荣达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815日,建湖县人民法院裁定对荣达公司进行重整。20258  19日,荣达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为了维护各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债务人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投资人。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荣达公司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荣达公司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义务,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费用自负,因未尽职调查参与投资而产生的风险自负。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参与公开招募即视为同意按照荣达公司有关资产(权益)现状进行投资,并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同意按照《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内容执行,同意按照税费政策依法承担税费及相应投资风险。

二、荣达公司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情况

1.公司名称: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41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57280219559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住所地及实际营业地:建湖县庆丰镇马庄路268

7.法定代表人:廖大由

8.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工程塑料注塑产品、合成塑料鞋材生产、销售;力矩电机、电子控制器组装、销售;塑料粒子、热缩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参与重整的资产情况

荣达公司名下的土地、建筑物(无证)。

荣达公司名下位于位于建湖县庆丰镇马庄路268号处有:工业用地1块,面积4,222.8平米,无证建筑物厂房1幢,建筑面积1631.7 平米。具体如下:

建筑物(无证)评估价值明细

名称

建成年月

结构

面积(m2

评估价

厂房

2016

混合

1631.70

844,600

土地使用权(有证)评估价值明细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用地性质

证载面积(m2

评估价

 (2016)601199

建湖县庆丰镇马庄路268

工业用地

4222.80

767,700

荣达公司重整资产评估价合计为 1,612,300.00 元。

()荣达公司负债情况

1.经管理人核查,确认税务债权共1户,总额为108,453.70元。

2.经审核初步认定普通债权10户,金额为2,213万元,最终负债金额以建湖县人民法院栽定无异议债权为准。

注:以上数据为管理人根据目前案件进展作出的统计数据,仅供各位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 重整模式

采取存续式重整方式。对荣达公司的不动产按评估价7折作为底价,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招募投资人,投资人投入重整资金后获得荣达公司100%股权。

四、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大于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日期在2018730日前,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目标公司重整成功且在重整成功后有良好的运行及盈利模式。

()意向投资人限制条件

1.营业范围限制。意向投资人竞得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营业资产后,营业用途应当与荣达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一致,保证生产安全和经营质量。

2.资金保障限制。意向投资人应当在参与招募时按招募要求缴纳保证金,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须在15日内付清所有投资款;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逾期未付清所有投资款、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恶意串通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重整资产特别提示:

1. 有证土地存在瑕疵,该土地实际被荣达公司临近厂房占去一角(侵占此地一角的厂房已被江苏东弘塑业有限公司竞买)。

2、重整资产是荣达公司整体资产一部分,厂区内目前只有一个出入口(东门),如果投资人竞价成交后,可在路南另开出口,地方道路规划、消防等手续由重整投资人负责办理,如共用出口,由重整投资人与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与管理人及其他第三方无涉。

3、土地上无证建筑物目前实际使用人为江苏东弘塑业有限公司,实际交付重整资产由投资人与实际使用人自行协商解决,管理人不负责交付。

4.如投资人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 、招募评审程序

()关于招募低价

本次招募底价为:按评估价7折人民币112.86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低于112.86万元为无效报价。

()报名、初选

有意向参与重整工作的投资人应于2025910日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管理人。在前述期限内,若经筛选后的意向投资人提前完成报名工作的,管理人将配合其提前启动尽职调查。

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508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13338920609

报名文件;

1.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书(附件一) 。

2.企业法人组织参加报名需提供企业简介(包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主要业务情况和2022-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材料(包含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企业法人组织参加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二)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四)。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签字、摁印或盖章,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限制时间要求补正。

上述文件提交管理人审查备案。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

六、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指报名参选的所有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标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七、保证金与违约责任

 ()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荣达公司招募投资保证金为30万元,该保证金最迟应于公示期届满前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荣达公司招募投资人以一次为限,如该次招募均无人报名或报名后无人竞价,管理人将不再继续发布招募公告,依据荣达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将申请法院裁定宣告荣达公司破产。

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已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如明确表示不再参与招募竞价,其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于本次招募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

管理人自招募竞价活动结束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收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

3.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4.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重整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恶意串通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盐城盐都支行

账号 :476778091765

八、招募公示期及参与竞价投资人资格确定

1.招募公示期为202582512时至202591012时止。

2.拟参与本项目重整竞价的意向投资人需在招募公示期届满前缴纳投资保证金30万元。

3.符合本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限制条件等所有要求的、并愿意执行《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投资人权利义务的,以出价最高者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九、特别提醒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了解本次重整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所涉税费、政府规划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股权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投资人负担。

()本公告所披露的资产情况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现场交接时的实际状况、数量为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和数量保证责任。

()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本招募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规则办理各项手续。

()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人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为准。

()本次招募及重整过程中出现影响荣达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债权人会议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自行单方决定中止招募及重整事宜,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投资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等款项无息退还至投资人付款账户。

 

特此公告

 

 

附件:

1.《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招募投资人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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