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追缴出资公告

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追缴出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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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追缴出资公告

2025)通兴破管字第5

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股东:

2025年07月07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2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对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福安法院审理。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20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向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通兴公司工商登记资料,通兴公司成立于 2006年06月08日,注册资本868万元。股东吴晓斌认缴出资额581.56万元,出资比例67%,股东缪锦亮认缴出资额286.44万出资比例33%。管理人通过通兴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未发现吴晓斌,股东缪锦亮实缴全部出资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通兴公司亦未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账册及相关文书资料,无法核实其实缴出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公司处于 破产程序时,认缴出资的股东的未缴出资应加速到期,股东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之规定,管理人现向股东吴晓斌缴出资额581.56万,向股东缪锦亮追缴出资额286.44万,请股东吴晓斌,股东缪锦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补缴出资。若有异议,请你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若你方在上述期限内,既不向管理人缴纳出资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福安市通兴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07月16日

 

 

管理人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侨经济开发区财富广场B3公寓楼509室;邮政编码:352100;联系电话:何强18759302022,林锋1395057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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