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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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202565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5日指定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盛安公司任何资产,以及合同、财务等相关资料。管理人特通知如下:

一、请盛安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二、为尽快查明债务人财产状况,依法追回破产财产,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向全体债务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债务人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现金、不动产、动产、投资、应收款等。

凡知晓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应召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通过电话、邮寄、现场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线索。管理人收到财产线索后,将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予以查证和追回,希望应召人在管理人查证、追回和处置相关财产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管理人鼓励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向管理人积极提供关于债务人财产线索,管理人郑重承诺,除依法配合或因开展破产工作所需以外,管理人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应召人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合肥盛安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

附:管理人的联系方式:赖律师,18130070367,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城国际大厦D41


附件

1.盛安玻璃--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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