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2-11 公 开 人: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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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作出(2025)苏120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龚家杰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的申请,于2025年514日以(2025)苏120216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受指定后,对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了调查。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1309342.38元,共计15位职工债权人详见后附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227日止。

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名单及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并书面答复。对管理人复核确认的金额及职工名单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函之日起7日内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出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栋13层,邮政编码:225300,联系人:庞娅芳,联系电话:17802583256。如选择邮寄,请在邮寄单注明“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材料之后确认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特此公示。

 

 

                   泰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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