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万家)关于送达宣告破产、无异议债权及财产分配方案相关裁定的公函

(乐万家)关于送达宣告破产、无异议债权及财产分配方案相关裁定的公函

公开时间:2025-12-04 公 开 人:广东海航乐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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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宣告破产、无异议债权及财产分配方案

相关裁定的公函

 

 

致广东海航乐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债务人):

债务人之法定代表人柯赛龙:

债务人高管人员、留守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本案破产程序进展,本案承办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广东海航乐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作出三项核心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将上述裁定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告,债务人相关人员可自行查阅。

上述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裁定内容(详见附件)。请你方自收到本公函之日起,知悉并遵守裁定载明的无异议债权范围、债权金额及破产财产分配原则、分配顺序、具体方案等核心内容。

若你方对上述裁定内容有异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案承办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裁定内容,管理人将依据裁定推进后续财产分配工作。

 

 

广东海航乐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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