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豆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股东催缴出资的公告

南京豆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股东催缴出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南京豆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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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领振、杨宇琛

20255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1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法双南京豆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111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查询豆壳公司全部工商档案信息,你二人作为豆壳公司的股东,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1.王领振认缴出资金额9.5万元,持股比例为95%,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日期为2068618

2.杨宇琛认缴出资金额0.5万元,持股比例为5%,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日期为2068618日。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二人尚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管理人通知你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补缴出资事宜或提供能够证明注册资本已经实缴的证据,如逾期不补缴的,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对本公告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二人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公告。

 

 

 

南京豆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3日

 

附: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垠坤创意东8区10栋,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雅 1589598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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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豆壳催缴出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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