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9-08 公 开 人:南通优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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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

南通优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康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朱劲梅申请,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2025年7月16日作出2025)苏0623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朱劲梅优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2025)苏0623破2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掌握的资料,截止到2025年9月8日,优康公司欠职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1046861.34,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924日。

公示期内,如职工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相关职工可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联系电话:陈律师13912298906 

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号文峰城市广场6幢22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收。

邮编:226000

特此公示。

南通优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姓名

债权金额(元)

职工债权

朱劲梅

31793.23 

段亚霏

25090.00 

赵海侠

24459.23 

孙小娟

3526.00 

王德美

1224.00 

曹永青

24152.00 

管永梅

28869.23

葛琴琴

7310.00

段亚州

33460.96

徐建梅

24696.00

陈兰芳

27055.23

陈锦富

35109.23

沈健

33600.00

张学新

24330.00

潘国华

28500.00

王宝萍

22171.00

李金连

25616.00

张雪荣

24680.00

薛鑫霞

19620.00

郭易

59570.00 

陈士龙

54000.00 

阳本军

84509.23 

刘倩

7632.00 

石勤花

8844.00 

汤夕泉

27600.00 

顾爱峰

33600.00 

周建军

24440.00 

沈建霞

26694.00 

戴亚琴

25538.00 

曹孟

6800.00 

吕智园

45000.00

吴飞

26562.00 

黄建军

25000.00 

孙玲

27300.00 

黄建新

34510.00 

阚方明

27300.00 

陈忠德

33600.00 

杨峰

2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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