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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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燕颜 联系方式: 18929930582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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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于20231222日作出(2023)粤0608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华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110日作出(2024)粤06083号决定书,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清收债务人财产,经嘉华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同意,管理人就嘉华公司追回拆迁费案件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1、嘉华公司获取金鹭湾广场项目用地的过程

2013101日, A公司与王**签订了《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协议中第二、三、四条约定: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新公司佛山市高明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A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地块开发商品房。A公司用土地出资,按现状提供该地块,占投资总股份比例的51%,王**以现金出资,支付该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的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占比例49%。双方通过申请三旧改造方式将工业用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进行开发,如申请不获通过,本合同自动即时解除,双方收回各自投入物,已经开支的费用,由双方按比例摊分,双方合作结束。协议中第六条约定A公司该地块上的建筑物、道路、管网及水电工程,拆迁补偿用按原建设成本作价2800万元,计入项目开发成本。合作协议中第七条约定A公司“在开发需要时,及时完成场内拆迁安置以及土地的平整”。

双方申请三旧改造方案未获政府通过,与镇政府达成一致意见,由镇政府牵头将原来的协议转让方式改为公开转让方式来完成该地块的转功能手续。

20157月,嘉华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受让该地块,嘉华公司与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出让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六条(一)“场地平整达到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水、通电、通路至地块红线一侧……。”

2、嘉华公司支付拆迁费800万元

2014828日,嘉华公司与B公司(股东与A公司基本一致,系A公司关联方)签订《搬迁补偿协议》,B公司承诺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搬离,嘉华公司补偿B公司800万元,并由嘉华公司承担税费。嘉华公司于20163月及20187月共计支付B公司800万元拆迁补偿款。

3、其他

2021114日,嘉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志华代表嘉华公司与A公司、B公司签订《确认书》,确认嘉华公司向B公司支付800万元搬迁费是真实意思表示,三方不得就此事任何理由抗辩,也不得再就此事向任意方主张权利。

二、委托事项

完成追回拆迁款案的诉前调解、一审、二审、重审、执行。

三、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提起诉讼、参与庭审、答辩;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查询信息、复制材料、进行阅卷;申请诉讼保全、申请执行等。

四、代理费用

意向人应以基础收费+风险收费的方式自行报价,基础收费不高于20000元,风险收费计收比例不高于追收到账金额的15%

五、参选服务机构的条件

1、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从业人员人数在30人以上,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

2、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另有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执业年限,具有不少于三个破产案件衍生合同纠纷诉讼代理经验

3、参选机构、律师服务团队与嘉华公司、嘉华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包括不存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4、 参选机构、律师服务团队3年内没有为嘉华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债权人提供法律服务。

5参选机构、律师服务团队3年内没有为A公司、B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6、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7、在佛山地区有办事场所,能快速响应

六、申报资料要求

参选机构需提交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等证件、机构在册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不符合参选条件的声明等。(中介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实行一票否决。)

2、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1)律师团队人员构成: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3人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列明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人数及姓名,要求附上律师的执业资格复印件或从业资格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2)主办律师相关工作经验:代理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对外追收财产案件的胜诉判决或裁定书(不少于3个)。

    3)对案件的理解。

4)实施的诉讼方案。

5)快速响应及代理服务流程

6)其他增值服务内容。

3.承诺书

至少应包括:(1)按行业相关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2)对接触材料的保密承诺;3)不存在按相关法律法规应回避情形;4)不存在第五项 “参选服务机构的条件”36点所述情形。

七、评选规则与程序

1. 评标将由评审决策组以投标人提交材料综合各项因素选定。

2.选定服务机构后,管理人将向选聘的服务机构发送书面通知书,未被选中的机构短信通知,已提交的资料不再退还。

八、衍生诉讼案件资料的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参与选聘的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初步确认符合参选条件,在签订保密协议后予以提供。

九、申报资料提交

1.资料提交时间:参选机构将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报资料密封后一式两份于202571817:30前提交至管理人处。(如通过邮寄方式,请注意时间,保证截止时间前管理人能够收到申报资料。)

2.资料提交地址: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东江国际1909910房。

3.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18929930581

 

 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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