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峡江县永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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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峡江县永星置业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峡江县永星置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2023912日,峡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赣0823破申10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峡江县永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峡江永星公司)重整申请,并通过公开竞聘后指定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峡江永星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向社保部门查询,截至2023912日,峡江永星公司不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社会保险费用。

管理人通过查阅峡江永星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职工花名册、职工工资发放财务记账凭证、工资表、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询问财务、人事行政项目负责人等职工,调查确认峡江永星公司欠发9名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368,761.73元,具体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18日202573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或未记载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联系方式:吉安市峡江县供销社大楼六楼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曾女士18637913672/曹律师18007906913),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实,确有错误的,管理人将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或者三日内未答复的,职工可以向峡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2025618

 

 

附件:峡江县永星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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