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的公示

关于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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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依据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5623日裁定受理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并于2025626日指定江苏天炜律师事务所成立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陈仁凯为清算组负责人。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815日前向泰州市飞阳农机清算组(办公及通讯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城投国际街区83楼江苏天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仁凯;联系电话15952696006)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须明确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强制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于2025820日上午9时召开)。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相关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泰州姜常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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