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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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7-2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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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文件

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全体债权人

根据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聪叁陆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关于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的议案》。管理人拟于2025724日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慧聪叁陆零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请确认参会的债权人编辑短信“债权人名称+确认参会”发送至18501328387。管理人将根据参会人数具体确定会议平台,会前另行通知参会的债权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为: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人审议并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根据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处置债务人资产并清收债权,慧聪叁陆零公司破产财产仅可供清偿部分职工债权,后续顺位债权人暂无清偿可能性,管理人拟向法院申请宣告慧聪叁陆零公司破产并终结程序。如终结程序后两年内发现有可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可追加分配。

 

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0

 

附:表决须知


 

表决须知

 

一、债权人会议采取通信、网络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召开,由债权人在即时通讯软件等非现场方式或填写表决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于2025731日前表决完毕。

以填写表决票方式进行表决,债权人须在表决截止日期前进行表决并递交管理人。

三、表决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外,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对该决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以表决票方式进行表决的,债权人未填写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的,视为债权人未参会。

四、表决结果的通知

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后的三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钉钉等方式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和人民法院,并按事先确定的方式对表决结果予以公布,并告知债权人异议办法。

                  北京慧聪叁陆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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