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听证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8 公 开 人:扬州恒和鞋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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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扬州丰盈置业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纳入实质性合并破产清算程序的

听证会公告

 

2024年7月31日和2024年8月14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邗江法院”)根据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路卓商贸有限公司、扬州好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扬州丰盈置业有限公司、扬州五彩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扬州好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年1月24日,邗江法院裁定受理江苏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内的共计13家企业(以下合称丰盈系16家债务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以上16家债务人公司指定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发现,扬州丰盈置业有限公司、扬州五彩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好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扬州天晴鞋业有限公司、扬州天和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信强纺织品经营有限公司、扬州恒和鞋材有限公司、扬州添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扬州祥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奋兴新型建筑材料扬州有限公司、扬州隆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扬州祥隆鞋材实业有限公司、扬州五彩世界精品酒店有限公司、扬州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昌隆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等16家债务人公司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16家债务人公司企业财产成本过高、不对16家公司实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等事实。为此,管理人向邗江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上述16家债务人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邗江法院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拟定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第十一法庭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上述丰盈系16家债务人公司的债务人公司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大中小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等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上述丰盈系16家债务人公司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实质合并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或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邗江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相关利害关系人如需查看合并破产清算申请书及证据等材料,可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与管理人联系预约,进行查阅摘录。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会公告(管理人)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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