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公告

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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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0年7月9日,根据北京君元隆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军安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该案指定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路南法院于2022年9月25日指定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为新任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2024年4月3日,管理人依法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招募公益债、共益投资人的决议,以解决民生及共益工程问题。随着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在施工单位经管理人招募后进场,结合施工现场的客观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要求,需另行招募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彻底解决项目消防改造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经向人民法院、债委会汇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内容,现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具体招募公告事宜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房集团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唐山路南区常泰里龙湖泓庭8#楼青龙路13号

法定代表人:韩义杰

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8月30日

营业期限:2000-08-30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小区:定福二期小区(龙湖豪庭)、定福三期小区(龙湖泓庭)

二、本次招募定福三期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内容

1.对军安地产开发的定福三期及二期项目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进行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1)项目名称:定福二期小区(龙湖豪庭)、定福三期小区(龙湖泓庭)。

2)项目概况及检测面积:项目现有13栋楼房,其中住宅1283套,公寓336套,商业70套,储藏室708个,车位1163个,总建筑面积208704.93平方米。

2.消防维修整改单位:皓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3.检测目的:通过本次检测,使得定福三期及二期项目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检测时间:根据消防设施维修整改工程进程,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程专项检测报告。

5.检测成果要求:出具专项检测报告(份数以管理人要求为准)。报告需明确检测鉴定结论,满足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要求,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

三、检测程序及成果要求

1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图纸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取样、检测试验、消防联动、分析研究等。

2检测过程需全程影像记录,需实体取样应留视频影像,检测点位编号并留图像,所有影像图像储存硬盘并存档于建设主管部门。

3检测过程及检测结果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检测单位的法律责任。

四、检测机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

4参选机构具有一定数量从事相关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参选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工作判断的关系;

7.参选机构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8.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材料

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并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资质状况、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4.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

5.参选机构初步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拟签字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7.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服务费用提示及支付

1.提供行业的收费标准和本项目的报价方案;

2.因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需补充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检测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本项目服务费用无预付款,由管理人根据破产重整实际情况决定检测费用的支付时间

5.报价应为一口含税价。本次检测过程产生的人员、差旅、住宿、餐饮、邮寄等所有费用由检测机构自行承担,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五、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7月3117:00止。截止时间到期后,如无人报名,则本公告招募期自动延续,直至至少一家报名或管理人另行发布公告,另行发布公告的以发布公告为准。

(提示:参选人需合理计算时间,若邮寄递交方式,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二)报名方式

1.参选人应准备3份纸质版参选文件,密封后在截止日期前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下述指定地址(未能按期提交或邮寄送达的,视为放弃参选)。

2.材料接收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铭洋大厦10层,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军安管理人,联系电话:19358233905。

六、评定方式

1.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由管理人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参与的,在其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情况下,直接选聘为本项目检测机构。

2.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评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也适用于检测机构;

2.本次竞聘过程及结果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报告后,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本公告中所列军安地产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情况,供意向参选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4.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5.管理人将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程序的需求,单方决定中选方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启动有关检测鉴定工作,以及要求中选方提供何种形式与内容的服务,一旦管理人指令中选方启动有关服务工作,中选方必须按照本公告、委托合同及管理人的要求完成相关的服务工作;如管理人未向中选方发出启动相关工作的指令,则中选方无需提供相关服务工作,管理人亦不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新)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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