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9破102号中止民事诉讼 、仲裁 、执行程序通知书

(2025)粤19破102号中止民事诉讼 、仲裁 、执行程序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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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中 止 民 事 诉 讼 、 仲 裁 、 执 行 程
序 通 知 书
                                               (2025)粤 19 破 102 号
本院各业务部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
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其他有以东莞市金桂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为当事人案件的法院及相关仲裁机构:
本院已于 2025 年 7 月 2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金桂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了广东腾锐律师事务
所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的规定,有关该公司的执行程序、仲裁程序和民事
诉讼应当中止。请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中止对东莞市金桂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仲裁及执行程序,将有关查
封、扣押的财产移送管理人,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请贵
单位及本院各部门就所涉东莞市金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案件作出相应处置。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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