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2888号招租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2888号招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4 公 开 人:上海旺泰实业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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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5513日出具(2025)沪034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旺泰实业公司(下称“旺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523日出具(2025)沪0342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旺泰实业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现管理人就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2888号物业向社会公开招募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坐落:上海市金山区新农镇幸福村2组(金山区亭枫公路2888号)

2. 房地产权证号:金2003002090

3. 土地面积:10亩(8032平方米)

4. 土地性质/用途:轻纺工业

5. 建筑物情况:该地块内有15幢建筑物登记信息,建筑面积合计7023平方米。

二、招租事项

1. 报名时间:202581日至2025930,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2. 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层,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9521290078

本次报名接受线上报名,邮箱地址为:yangchao@chinalionlawyer.com

3. 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如下:

(1)承租意向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招租要求

1. 承租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 承租人应在法律规定以及符合租赁土地、租赁建筑物用途的允许范围内,合理使用租赁物。

3. 本次物业以现状租赁,为整地招租,不作单独租赁,允许转租。

4. 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负盈亏,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

5. 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个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租金在每一计租周期开始后的7日内支付。

6. 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为放弃。

7. 无装修免租期。

8. 鉴于出租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了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租赁合同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为“上海旺泰实业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9. 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评审办法

1.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报名者时,采取协议出租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报名者时,须通过竞投方式确定承租人。

2. 出租方根据报价、资信、实力、房屋承租用途等综合因素选择确定承租人。

五、特别事项

1. 出租方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租赁期间,为了破产清算程序之需要,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应于一个月内搬离并交还租赁物

2. 租赁建筑物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3. 租赁物业内无第三方占用的情形。

上海旺泰实业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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