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告

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5 公 开 人: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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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根据上海华云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514日裁定受理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川建筑”)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520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组成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上海三中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5716日裁定终结锦川建筑强制清算程序,裁定受理锦川建筑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锦川建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审理过程中,锦川建筑未提出重整、和解的请求,债权人也未提出重整的申请,管理人已提请上海三中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上海三中院于20251125日裁定宣告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于20251224日裁定终结上海锦川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251225


附件

锦川-宣破裁定(1).pdf 下载
锦川-终结破产程序裁定.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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