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30 公 开 人: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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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华兴破管字第09号

2025年6月18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华兴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同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60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担任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华兴公司破产清算事务。经管理人调查,收集职工债权信息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0日,暂未发现华兴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此外,该公司暂无欠缴个人医社保费用与住房公积金。综上,华兴公司公司无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管理人对以上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至2025年8月6日止。华兴公司职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福建省福安市华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东路8号2幢2422

联系人:王女士18159187632、周女士1570596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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