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关于财产分配方案的书面表决

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关于财产分配方案的书面表决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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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财产分配方案的书面表决

 

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4日作出(2022)苏0924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7月7日作出(2022)苏0924破1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鑫茂公司管理人。

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在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未获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未通过时,可以(并且通常应当)进行第二次表决。管理人已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邮政EMS向有联系方式的各位债权人寄发《财产分配方案》的书面表决票,目前仅收到少量表决票,请各位债权人在2025年6月13日前表决并向管理人寄回书面表决票。管理人寄发的表决票样式如附件,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逾期不寄回表决票的视为赞成表决事项。

另下列债权人无法联系,管理人现予以公告:刘春燕、皋德琴、徐祥(无联系方式),秦志勇、张永磊手机号码是空号),杭志祥、陈凤楼因联系不上而退回,请各位债权人自行下载附件并及时书面表决。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先生,17715218808。

特此公告

 

盐城市鑫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鑫茂公司非现场-表决票-非现场版.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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