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0 公 开 人: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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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评估机构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于于 2025 年 7 月 9 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79日指定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为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因管理人工作开展需要,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置业”)于2006年4月3日在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建设路(北侧)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2152060678D。法定代表人为车小青,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6万元,经营期限自200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及屋面防水材料、水泥制品购销;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的,无有效批准许可不得经营)

二、审计范围

为依法推进债务人破产工作,管理人委托中选审计机构对三建置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选审计机构通过财务审计工作,对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2、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3、中选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至少对下列事项开展审计及清查工作,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1)清查盘点债务人账面所载全部资产。

(2)清查对外应收款项情况,核实应收账款金额及形成情况。

(3)清查对外欠款情况,核实已知债权人及欠付金额。

(4)清查债务人欠付职工薪酬情况、欠税情况。

(5)清查债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6)清查债务人股东认缴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

(7)清查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形。

(8)清查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形。

(9)清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资产,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交易

(10)清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

3、按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及特定财务审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评估范围

1、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对三建置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股权、设备及其他等)。

2、与审计机构协同办公,根据审计结果,在评估基础上出具《评估报告》。

3、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按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派驻评估师进场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8、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接受债权人代表、公司代表、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如有)及法院的监督。

9、配合管理人办理与竞买人(如需且如有)或接受分配人的资产交接手续。

10、对于评估机构应收取的评估费,管理人将在本项目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时进行支付。

四、报名文件

1.申报机构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录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申报机构参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案件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指定为管理人或管理人的决定书、与管理人签订的计合同、评估合同

4.拟指派参与本破产清算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的简介、资质证

5.本案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流程、工作进度等

6.就本案拟定的报价方案。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合作的审计评估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202572516时前将报价文件现场或邮寄至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祥和路与太和大道交口望和新城售楼部五楼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收件人阮阿龙律师 15955158712、王豪律师 13637060007)

六、选聘程序、规则

(一)选聘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择优+直选"模式确认选取审计、评估机构,以报名单位过往经验、人员配置、资质、工作方案和收费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二)选聘流程:

1.竞选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并向管理人提供密封的书面响应文件,

2.评选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评分。

3.评分第一的竞选机构为中选机构,评分第二的竞选机构为备选机构。选聘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选定结果告知被选定机构。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收取文件不退还。

(三)评选办法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由管理人主要成员3人、行业专家2人共计5人组成,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竞选机构资质条件、业务能力、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限、报价情况等方面,于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通过“择优+直选”的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机构规模(20分)

1.注册资本金(5分)

注册资金按照实缴资本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实缴注册资本金最高者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减0.5以验资报告或实缴出资的银行回单为准。

2.成立年限(5分)

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立年限最长者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减0.5分。以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年限为准。

3.人员配置(10分)

3.1 机构人数(5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人数最多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减0.5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人员素质(5分),本科以上学历,每个得0.5分,专科以上学历,每个得0.3分,本项累计最多得5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证加盖公章。

(二)业绩(20分)

1.竞选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破产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10分。(竟选机构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机构公章)

2.竞选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破产项目资产达到1亿元的得5分,每增加1亿万加1分,低于1亿元本项得分0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及资产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竞选机构公章)

以上业绩可重复得分。

(三)服务方案(30分)

1、整体服务方案(25分)

根据竞选机构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及安排、流程、报告出具时间和工作计划等服务方案等。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优得25分,良得18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2、项目管理制度(5分)

根据竞选机构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内容包含不限于:①行政管理制度;②人员培训制度:③人事管理制度;④财务制度;⑤人员考核制度;⑥人员保障制度等,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不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的,按照作废件处理。

(四)报价(30分)

对报价进行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总服务报价最低者得满分30分,报价高低按照报价的总服务价格排序,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机构报价相同,则可以并列排名。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5分的规则计算各参评机构的报价得分。

七、签约时间

管理人将在评选出中介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选定的中介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若备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选聘其他中介机构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八、 违约责任

选定的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选定的中介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

       本次服务费为包干价(含差旅费等费用),管理人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查。鉴于本案较为复杂,建议参选机构自行了解工作内容后报价。

 

特此公告。

 

太和县三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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