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公章遗失作废公告

证照、公章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陕西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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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照、公章遗失作废公告

 (2025)净源环保破管字第4

2025年3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1破申2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信东吉石材有限公司申请陕西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源环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2025)陕01破19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担任陕西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净源环保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净源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

为维护净源环保公司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清算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陕西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11988861)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自2025324日起均遗失作废。自2025324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净源环保公司破产管理人无关,净源环保公司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陕西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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