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函

催缴函

公开时间:2026-05-08 公 开 人:盐城磐源刚接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85次
  • 打印

关于限期缴纳注册资本的催告函

郑尧刚:

2025年11月12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盐城磐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指定盐城市华融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盐城磐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查询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材料,贵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您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占比100%,出资时间为2040年12月30日。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无资料显示您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郑重向你函告如下:

请您于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注册资本金实缴资料,或将未实缴的出资额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如有异议,请您与管理人联系。

为推进破产清算程序,请您予以配合,否则管理人将依法提起追缴注册资本金诉讼,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应诉成本)。

特此函告!

管理人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0号华兴嘉园1号楼108室

联系人及电话:倪中友、15295317210。

 

                                 0二六年五月七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