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移交资料(财产)公告

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移交资料(财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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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移交资料(财产)公告

(2025)01强清164号

2025年5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破申2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环球人物》杂志社有限公司对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人物公司强制清算申请。2025年6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强清16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环球人物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环球人物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人员、其他经营清算组员等有关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清算组移交环球人物公司的全部财产印章及账簿、文书等资料,依法办理移交手续。

二、占有环球人物公司财产及资料的其他相关人员,应当在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清算组移交财产及资料。

三、在破产程序中,对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清算组主张取回权。清算组不予认可的,权利人可以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诉讼期间不停止清算组的接管。

、责任说明

(一)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清算组员和其他经营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四)债务人拒不移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清算组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就债务人应当移交的内容和期限作出裁定。债务人不履行裁定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采取搜查、强制交付等必要措施予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八条)

(五)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人员、经营清算组员以及财产持有人等清算义务人如有拒不交接或有其他导致清算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清算组将依法履职,提请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条《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条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清算义务人须承担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7月9日

 

 

 

 

 

 

 

 

附: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硕;电  话:18310201781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6号楼金辉大厦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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