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报告

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报告

公开时间:2025-10-09 公 开 人: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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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达艺公司”“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权,经债权人吴江市凯瑞纺织有限公司申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86日作出2025)苏0509破申1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布达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以(2025)苏0509破16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为布达艺公司管理人。

作为管理人,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勤勉尽职地调查、核实债务人所欠之债务,并形成债权表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一、债权申报与审核机制

(一)全面摸排:综合债务人的账册,审计核查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和法院案件系统查询结果等,全面摸排债权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尽力追求不遗漏债权人。

(二)有序通知:除公告、书面通知的方式外,采用破易云破产管理平台、短信、微信微信群聊等方式,建立起与广大债权人畅通的沟通平台,同时也便于广大债权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有利于债权的及时核查与审定。

(三)细致指导: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指派专人指导填写相应资料,引导债权人通过破易云破产案件管理平台申报债权;对邮寄申报之债权,由专人初审后扫描上传破易云破产案件管理平台。

(四)逐级核查:根据每申报的债权资料,逐级核查,严格把关,遵守实质审查原则,执行下述级核查机制:1、形式审查人员进行初审:对于主体是否适格、证据的完整性及证明效力、诉讼时效、债权的性质等法律角度审查申报人的债权证据,遇到证据提交不全的情况,及时与申报人沟通,并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证据,体现公平原则和自愿处分原则;2、债权审查人员就申报的债权涉及是否已诉讼或仲裁、是否已申请执行及执行情况、债权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证明债权客观存在的相关证据,查询现有财务资料,与债务人财会人员及审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核实;3、债权复核人员对已审查债权进行二次复核,形成复核意见并会同审查人员集体讨论,复核通过的债权通过破易云管理系统将审核结果同步给债权人。

(五)尺度统一:对于债权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别处理,对于类型化问题,追求及早发现、及早统一尺度,对于疑点难点问题,追求充分讨论、细致研究,减少偏差。

二、 债权申报通知和申报情况

)债权申报通知

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于202581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社会公告召开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信息,并通知布达艺公司债权人于 202510月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院案件系统查询情况,协助法院通EMS线下邮寄方式向3家已知或可能的债权人发送了债权申报通知书、债权申报材料及有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的通知。截止目前,3家债权人均已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情况

 2025104日,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为3294165.91元,其中税款债权500元;普通债权3293665.91元。

三、债权审查情况

根据《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管理人在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登记,并认真审查了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已完成审查认定债权人3位,认定债权总额3196341.36元,其中普通债权2位,金额为3195841.36元;劣后债权1位,金额为500元。另调查确认,布达艺公司无职工债权。

四、债权审查具体情况

(一)职工债权的调查

管理人履职后,于2025年8月1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了公示,要求所有债权人及职工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管理人前往布达艺公司注册地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西南侧二楼调查,未在该地址查找到布达艺公司的经营场所。因无法确认具体地址,管理人无法在上述地址张贴法律文书公告。管理人将法律文书及通知等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了公示,要求所有债权人及职工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另至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江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调查。经查询,布达艺公司名下未开通社保、医保、公积金账户;截至破产受理之日,布达艺公司未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吴江区人民法院未查询到有关布达艺公司的劳动报酬诉讼或执行案件信息;2021年6月17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吴市监案 〔2021〕02444号决定书,依法吊销了布达艺公司的营业执照。另,管理人向布达艺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春华调查,其表示布达艺公司多年前已停业,不存在欠付劳动报酬情形。

据此,管理人经调查确认,布达艺公司无职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截至目前,无人对管理人调查认定的职工债权提出异议或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二)社保、税款债权的审查

1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盛泽税务分局,申报社保债权500元。经审查,根据债权人提供的吴税盛泽税通【2025】Z2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破产债权申报税收债权明细表等证据,确认债务人应承担所属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罚款500元。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

综上,依法审查认定债权人税务罚款500元为劣后债权。

)普通债权的审查

1、债权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债权金额2871664.91元。经审查,2015年3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吴江商初字第0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归还债权人借款本金150万元,并偿付自2014年8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吴江市凯瑞纺织有限公司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债务人需承担案件受理费9341元。2016年4月7日,吴江区人民法院以(2015)吴江执字第0288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15)吴江商初字第0212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据裁定书记载,债权人在该案中共获受偿422001元。债权人优先抵扣案件受理费,剩余金额抵扣本金。后债权分别于2020年10月10日受偿本金20240.26元;2021年1月15日受偿本金18002.25元。债权剩余本金1049097.49元,截至2025年8月6日利息1724742.87元。上述事实有债权人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银行还款记录和债权确认函予以证明,依法可以确认。综上,审查认定债权人普通债权2773840.36元。

2、债权人吴江市凯瑞纺织有限公司申报债权金额422001元。经管理人审查,2023年9月1日,吴江区人民法院以(2023)苏0509破申1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吴江市凯瑞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以(2023)苏0509破177号决定书,指定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故吴江市凯瑞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有权代表凯瑞公司申报债权。根据(2015)吴江商初字第0212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应偿还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和诉讼费债权人作为连带保证人代偿了422001元后,向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4)苏0509执85号,但未执行到任何款项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综上,审查认定债权人普通债权422001元。

综上,截至20251010日,管理人已审查认定债权人3位,认定债权总额3196341.36元,其中普通债权2位,金额为3195841.36元;劣后债权1位,金额为500元。另调查确认,布达艺公司无职工债权。

五、异议债权的救济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规定,若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的《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在三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债权人,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十五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未在上述期限内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我们在担任布达艺公司管理人以来,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管理人团队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本着对全体债权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职,认真审查每一笔申报的债权,确保经审查确认的每一笔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现,管理人已完成了对布达艺公司已知债权人的债权申报通知和已申报债权的审查工作,并形成了债权表供各位债权人审核。今后,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工作,努力维护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各位债权人能继续对管理人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下面,请债权人核查《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谢谢大家!

     

                            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附: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

 

苏州市布达艺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

单位:元;截止日期:2025年10月4日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金额

管理人审查情况

债权性质

认定金额

待定金额

否定金额

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71,664.91

普通债权

2,773,840.36

0.00

97,824.55

2

吴江市凯瑞纺织有限公司

422,001.00

普通债权

422,001.00

0.00

0.00

3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盛泽税务分局

500.00

劣后债权

500.00

0.00

0.00

合计:

3,294,165.91

 

3,196,341.36

0.00

97,824.55


附件

251010布达艺一债会债权核查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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