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债权(一)公示

职工住房公积金债权(一)公示

公开时间:2026-04-03 公 开 人:诺克(广州)医疗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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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债权公示一)

 

诺克(广州)医疗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诺克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以后,管理人对诺克公司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开展调查。

一、欠缴住房公积金调查结果

为调查职工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管理人调取诺克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名单以及社保缴费名单结合诺克公司提供给管理人的欠薪名单,管理人确认诺克公司第一批住房公积金债权债权金额合计247,891  元,共计涉及45名职工(职工对应住房公积金明细详见附件《诺克(广州)医疗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批住房公积金债权职工明细清单,下简称第一批房公积金债权清单)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七规定,债务人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债务人拖欠的职工工资性质清偿。因此,诺克公司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债权性质应定性为职工债权。后续若涉及财产分配,该部分的分配额将由管理人代为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再由该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分配至相应职工账户,管理人不再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

二、公示时间

现管理人对已经调查确认的第一批职工债权以及第一批住房公积金债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3日起至2026年48日止

三、异议事项

请诺克公司职工在202648下载打印附件一《债权核查回执》,对上述债权清单所记载内容核查后在有无异议一栏打勾签名写日期核查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1、扫描后,发送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ztqyqs@163.com),邮件标题为“诺克破产案-债权核查表-职工债权人姓名”;

2、直接邮寄。注意:为节省破产费用、公平对待全体债权人,如债权权人以到付方式邮寄材料给管理人的,管理人将拒收该到付件。

如债权人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提交(发邮件的以管理人邮箱收到之日为准,EMS邮政快递方式提交的以妥投日期为准),或提交的核查结果未经有效签署(无效情形为:不选、全选或不签字确认),均视为对管理人本次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审核结果无异议。

诺克公司职工对债权清单记载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异议扫描件发送到管理人邮箱或邮寄给管理人,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对异议文书进行复核并通知复核结果若职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收到复核结果通知书15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并同时告知管理人。逾期不起诉的,视为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无异议。

管理人将根据债权审查结果提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附件一:《债权核查回执》

附件二:《诺克(广州)医疗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批住房公积金债权职工明细清单

 

管理人联系方式: 李助理 18027299826

管理人邮箱:ztqyqs@163.com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春广场B座8楼

 

诺克(广州)医疗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3日


附件

诺克案-住房公积金债权公示(一)及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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