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5-07-02 公 开 人: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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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指引

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51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卓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25年5月22日指定陈晓雯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相关工作,现向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及方式

1.债权人应当在20256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债权申报资料接受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

现场申报:申报人应当提前致电与管理人预约时间,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与管理人核对。现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及接受电话咨询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邮寄申报:邮寄申报则请邮递至管理人办公场地,并在邮递单注明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3.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碧桂园湾区国际1号楼2层;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3829114493,电子邮箱:shklawyerchan@163.com。

4.所有申报人在现场或邮寄提交申报材料前,需发送一套完整盖章版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shklawyerchan@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的命名规则为“【卓军公司破产案+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资料”。但需注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资料旨在提高管理人办案效率,不能替代纸质申报资料,债权申报内容及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领取途径 

有关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的受理裁定书、债权申报公告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报等报纸刊登,债权人可自行查看。

债权申报资料领取途径:1.联系管理人发送债权申报资料;2.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搜索债务人名称并下载债权申报资料;3.关注“尚宽法讯”(微信号:skfx99)微信公众号,回复“卓军公司”即可领取。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资料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有关文书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按照“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债权人主体资料及授权材料→送达方式确认书→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两份提交管理人(债权申报资料的提交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纸质资料为准)。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人需按提交的所有材料顺序、数量、原件/复印件在清单中列明并签名。

2.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人需如实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盖章签署。申报金额含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计算明细表,附于债权申报登记表之后。

3.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书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若申报的债权涉及合同关系的,须同时对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或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情况作出说明。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书上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书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注:债权申报登记表和债权申报书上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如申报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中所载的信息前后不一致,以债权申报登记表所载的信息为准。

4.主体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并于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提交申报企业最新的主体登记信息

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尚处于有效期限内的个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证件原件核对)。

5.授权材料: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6.送达方式确认书: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送达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等。注意:因申报人提供的送达方式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申报人实际接收的,相关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债权人若因送达地址变更,或者撤销原委托代理人委托新代理人,需变更送达地址或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人,否则,管理人将仍以本送达方式确认书确认的方式送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权人承担。

7.申报债权的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进入司法程序或者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及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文书、执行受理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债权人现场申报债权时需携带所有证据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并提供证据复印件给管理人;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资料的,管理人将适时通知债权人核对证据材料的原件。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注意的问题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在申报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在其提交的复印件上由债权人或其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 

3.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算至破产受理日2025516(不含当天)

4.利息、违约金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计算,涉及年利率、日利率折算的,每年按360天、每月按30天计算。

5.债权申报的所有金额均计算至裁定受理破产之日止(不含破产受理日),债权申报涉及外汇的,汇率折算以破产申请受理日的市场汇率中间价为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管理人对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均不予确认。 

7.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8.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9.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11.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12.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3.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4.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五、未依法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逾期补充申报债权应当收取补充审查费用。

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按照《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收费标准指引》第七条的标准收取。具体条文如下:补充申报费用根据补充申报债权金额进行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一)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500元/件收取;(二)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500元/件收取;(三)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按3000元/件收取;(四)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按6000元/件收取。上述费用分段计算,不累加计算

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第六十四条规定,补充申报债权应当支付补充审查债权费用,补充申报债权人拒不支付费用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审核其所补充申报的债权。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71015时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线上开。

 

七、其他事项

本债权申报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特此说明。

 

东莞市卓军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六


附件

07-承诺书.docx 下载
0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00债权申报指引_r.pdf 下载
0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x 下载
03-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06-送达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02-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卓军】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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