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理破产申请及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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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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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破产申请及债权申报公告

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2566日作出(2025)湘0104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何渝欣对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716日作出(2025)湘010418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管理人通知各债权人应于2025831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九楼;联系人:宁素洁;联系电话:18273122693;邮箱505146932@qq.com)申报债权(具体模版可添加管理人微信获取),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指定于202594日上午930分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长沙深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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