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案之 公告

关于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案之 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5 公 开 人: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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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案之

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于 2025年7月28日裁定受理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案号:(2025)粤19强清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2025年9月21日前向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 号天安数码城 H1 栋 14 楼整层,联系人:陈淦泉,15016770175;何祥鹏,13713081266;王茂华 13929243001)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清算组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东莞资昌达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8月15日

 

附:裁定书、决定书、公告、通知书


附件

决定书.pdf 下载
公告.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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