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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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公告

申请人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利昌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10日裁定受理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2024)皖8601破16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现拟聘请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利昌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江昶,其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为周燕,注册地为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6楼四楼。

久利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江昶、周燕、安徽佳利元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中江昶认缴出资比例为40%,周燕认缴出资比例为40%,安徽佳利元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20%。公司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汽车座椅生产加工、汽车用品、汽车零部件设计、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就久利昌公司的财务相关资料而言,管理人目前持有:

1. 久利昌公司相关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资料;

2. 久利昌公司会计凭证、明细账(以债务人已移交为限)。

基于上述基本情况,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对久利昌公司进行审计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具体采用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记载的参选文件要求,向本公告指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41层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杜少勋,13349153605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参加遴选的材料。参选文件送达管理人的截止时间为2025725下午五点前(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参选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二)评标

管理人收到各参选审计机构的参选文件后,将于10日内对参选审计机构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标。管理人确定中标审计机构后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中标审计机构

参加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的参选文件管理人收到后将不予退还,请各参选审计机构做好备份。

管理人将报名及评审选定情况上报请示人民法院后,由管理人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三、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已编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名册;

2.参选机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选机构与债务人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审计的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工作内容及要求

1. 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

2. 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等事项,依法及时调整帐目、报表;

3. 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 处理好债务人的呆帐、坏帐的核销;处理好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 配合管理人审核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6. 依据管理人持有的债务人现有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破产受理日)

前述审计范围为债务人自成立至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之日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收支、所有者权益等,并重点关注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不实出资行为债务人成立以来是否有资产转移行为;债务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履行职务或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占用和挪用债务人资金行为是否存在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虚假交易等行为是否存在损害债务人、债权人的其他不当行为;债务人股东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如存在上述行为和情形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进行全面重点审计核查。审计核查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7. 对债权申报资料予以核查,最终协助管理人出具债权审核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当然适用并约束应聘中介机构。

管理人依程序确认审计机构后,审计机构应于3日内开展工作、接收材料,出具基准日为破产受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的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参选文件制作要求

(一)参选文件的编写

1、参选人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参加遴选视同接受本次遴选的所有要求和安排,管理人有权对遴选过程中的所有问题作出解释。参选人须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全部文件应一式份进行提交。

(二)参选文件内容和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和审计人员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选审计机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和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3.信用良好承诺书各一份;

4.参选机构已入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名册的相关证明;

5.机构或审计人员参与破产企业审计的经验说明材料一份;

6.报价方案;

7.承诺书。至少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4)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遴选文件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注:久利昌公司账面有可用资金,审计费用待合同签订后先行支付50%,待审计工作完成后(出具最终版审计报告并协助管理人完成账面债权审核工作)再行支付50%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拟报名参与遴选的审计机构需要了解债务人相关信息,可向管理人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41层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杜少勋13349153605

 

 

安徽久利昌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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