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9破111号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中止诉讼、仲裁、执行程序通知书

(2025)粤19破111号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中止诉讼、仲裁、执行程序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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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中            

              序   

2025)粤 19  111 

本院各业务部门、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其他 有以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为当事人案件的法院及相关 仲裁机构:

本院根据东莞市成铭胶粘剂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  07  21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并于 2025 年 07 月 21 日经随机方式选定广东凯略律师 事务所担任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有关该 公司的民事诉讼、仲裁及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请接到本通知 后,及时中止对东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仲裁 及执行程序,将有关查封、扣押的财产移送管理人,并通知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请本院各部门及贵单位就所涉东

莞市军辉机械有限公司的案件作出相应处置。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 

 

 

(后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

本院民五庭联系人:

承办法官:何玉煦,书记员:施淑女 联系电话:0769-89811201

管理人:广东凯略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 200 号海德广场 2  34 

联系人: 叶慧华、熊淑娴

联系方式:13532753812、1358082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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