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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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24)铭群破管字第204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参加本次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群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共计117家,债权总额为24,641,711.72元,包含普通债权、职工债权,为无异议债权。

本案参与分配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及性质等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债权人

确认金额(元)

性质

1

林思霞

62119.49

普通债权

2

佛山市广浚居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87582.24

普通债权

3

佛山市嫒利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44684.19

普通债权

4

佛山市顺馨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83336.45

普通债权

5

广州康诺房地产有限公司

171030.90

普通债权

6

端州区庆誉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41459.00

普通债权

7

东莞市德溢置业有限公司

71345.23

普通债权

8

广州市德森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150940.26

普通债权

9

佛山市放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7000.00

普通债权

10

佛山市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31499.19

普通债权

11

佛山市三水区庆华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42000.00

普通债权

12

广东易安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39185.60

普通债权

13

广州三卓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43766.40

普通债权

14

深圳市亲邻物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96583.55

普通债权

15

肇庆市正好置业有限公司

165928.79

普通债权

16

家和房地产代理(广州)有限公司

100150.63

普通债权

17

中山市乐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75407.82

普通债权

18

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

47371.15

普通债权

19

广州市乐有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3094737.16

普通债权

20

佛山市乐有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119797.40

普通债权

21

清远华江置业有限公司

93862.68

普通债权

22

广州华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02396.37

普通债权

23

佛山市宏舜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31751.81

普通债权

24

中山市振兴房地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59646.23

普通债权

25

佛山市元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4092.84

普通债权

26

佛山市大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93071.49

普通债权

27

佛山市海之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7616.04

普通债权

28

广州人和置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8847.62

普通债权

29

广州隽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8865.00

普通债权

30

广州正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50165.00

普通债权

31

广州市德鸿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60000.00

普通债权

32

广州市德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49308.89

普通债权

33

佛山粤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8161.02

普通债权

34

广州星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71271.35

普通债权

35

广州星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星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0005.48

普通债权

36

广州胜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55737.35

普通债权

37

广州橙家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647116.15

普通债权

38

佛山市高吉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127124.50

普通债权

39

广州恒坚房地产有限公司

110729.26

普通债权

40

广州市粤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00617.47

普通债权

41

广州众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224078.88

普通债权

42

广州仁隆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1463799.68

普通债权

43

广州信仁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2087639.52

普通债权

44

广州明昇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48485.60

普通债权

45

广州市江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42000.00

普通债权

46

佛山市鑫辰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778.15

普通债权

47

广州灏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61300.00

普通债权

48

优联(广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56007.57

普通债权

49

帅美雅轻奢(广州)网络有限公司

21260.74

普通债权

50

广州庭美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173167.30

普通债权

51

广州市智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30712.00

普通债权

52

广州市家峻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65507.77

普通债权

53

广州市昌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72202.49

普通债权

54

广州连家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5400.00

普通债权

55

广州辣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7823.55

普通债权

56

广州康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65985.85

普通债权

57

广州房联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49046.99

普通债权

58

广州创昇置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96287.57

普通债权

59

佛山市君盈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73277.65

普通债权

60

端州区黄岗神州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42000.00

普通债权

61

广州中房世纪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155776.29

普通债权

62

广州拓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41576.94

普通债权

63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2852.00

普通债权

64

广州万嘉灯火置业有限公司

245963.57

普通债权

65

广州英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94141.00

普通债权

66

广州新一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42500.00

普通债权

67

广州共盈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199079.72

普通债权

68

鼎盛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151350.63

普通债权

69

广州马力家园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325951.73

普通债权

70

佛山市创烨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南海里水金沙里第一分公司

341159.39

普通债权

71

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60000.00

普通债权

72

广州房友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64505.07

普通债权

73

佛山市粤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4680.68

普通债权

74

上海易构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1105.20

普通债权

75

广州宜家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57720.79

普通债权

76

宜春新房宝科技有限公司

175304.63

普通债权

77

佛山市裕丰顺峰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240435.03

普通债权

78

深圳市佳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57613.29

普通债权

79

中房世纪(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3357.53

普通债权

80

邹婉明

37627.34

普通债权

81

广州益锦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98954.00

普通债权

82

广州得源网科技有限公司

112540.25

普通债权

83

广州市源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2732.82

普通债权

84

广州永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73503.71

普通债权

85

东莞市金管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75225.22

普通债权

86

广州正金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92358.56

普通债权

87

广州市誉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29701.71

普通债权

88

广州星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589716.52

普通债权

89

广州时金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573475.84

普通债权

90

禾信(广州)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

公司

87323.00

普通债权

91

深圳市房车宝销售有限公司

1010980.03

普通债权

92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江畔湾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91721.67

普通债权

93

佛山房似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77011.23

普通债权

94

佛山房顾问房地产有限公司

65713.56

普通债权

95

好房缘房地产咨询(佛山)有限公司

13515.69

普通债权

96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5.00

普通债权

97

广州标晟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71876.60

普通债权

98

佛山畅家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42000.00

普通债权

99

林标粧、林肖粧

92404.26

普通债权

100

广州市迎禧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58177.72

普通债权

101

陈燕花

40000.00

普通债权

102

广州小智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7561.86

普通债权

103

佛山市崎港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122862.12

普通债权

104

广州市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94120.95

普通债权

105

广州兴家网科技有限公司

126687.38

普通债权

106

广州好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73683.76

普通债权

107

佛山好家传媒有限公司

42875.44

普通债权

108

佛山市全优房地产有限公司

382960.83

普通债权

109

广州市中羿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9473.84

普通债权

110

覃春林

64155.91

普通债权

111

广州中凯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47739.88

普通债权

112

李锐威、区伟林

42551.39

普通债权

113

广州国华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45000.00

普通债权

114

广州喜上有家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88232.50

普通债权

115

广州佰居逸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19244.10

普通债权

116

林小武

68832.65

职工债权

117

李文飞

39007.58

职工债权

合计

24641711.72

/

二、可供分配的财产情况

(一)可直接分配的破产财产

截至本报告作出之日,管理人已接管到的铭群公司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合计933,733.42元,具体包括:

管理人接管到铭群公司银行存款合计773,224.11对外催收实际执行到位款项合计160,336.96元,结息172.35元

(二)尚需继续接管或变现的破产财产

1.银行存款

截至本报告作出之日,管理人实际接管到铭群公司银行存款773,224.11元,管理人调查到的银行存款合计2,065,500.59元(具体须以管理人实际接管的银行存款金额为准,剩余需继续接管的财产金额合计1,292,276.48元。)

后续接管的银行存款计入可供后续分配的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按照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2.无形资产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管理人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到铭群公司名下持有国内注册商标6个,上述商标无查封及质押登记,均处于有效期内。因未能联系到债务人及未能接管到商标注册权证原件等商标注册材料,且企业破产后将不再使用上述商标,明显不具有较高市场价值,而商标询价费用成本较高,管理人拟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规费清单公示的受理商标注册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每个300元确定为每个商标市场价值,上述商标价值合计6*300.OO元=1,800.00元商标及具体询价结果如下表。

管理人后续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已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拍卖处置,将上述6商标以债权人会议1,800.00元的80%1,440.00元为起拍价对上述商标进行整体拍卖。如果出现流拍,再进行拍卖时,每次降低的数额为前次保留价的20%,即按照前次起拍价的八折作为下次起拍价,管理人将按照上述保留价规则进行公开拍卖直至拍卖成交为止或起拍价降至0元为止如有拍卖所得款的,则计入可供后续分配的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按照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附:无形资产清单

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标登记情况汇总表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商标有效期

1

 

已注册

11834113

2012年12月03日

201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13日

2

 

已注册

34050389

2018年10月16日

2019年06月14日 至 2029年06月13日

3

 

已注册

34053035

2018年10月16日

2019年06月14日 至 2029年06月13日

4

 

已注册

34056096

2018年10月16日

2019年06月14日 至 2029年06月13日

5

 

已注册

34056155

2018年10月16日

2019年06月14日 至 2029年06月13日

6

 

已注册

34059947

2018年10月16日

2019年06月14日 至 2029年06月13日

3.对外投资

管理人发现铭群公司持有4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具体名单如下表: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投资金额

比例

调查实缴金额

状态

1

广州有家好房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12/12

100万元

100%

未实缴

开业

2

东莞市铭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4/15

51万元

51%

未实缴

开业

3

清远市海逸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2018/4/20

25.5万元

51%

未实缴

开业

4

河源市宏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8/8/6

10.2万元

51%

未实缴

开业

管理人已发函要求以上广州有家好房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铭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海逸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河源市宏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等负责人配合管理人调查上述公司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但上述函件均被退件。目前管理人暂未能联系上铭群公司相关人员,亦未能调取到上述公司的公章、证照、账册等资料。管理人通过工商内档查无注册资本金实缴数据。管理人通过公开渠道检索暂未发现其负债情况,也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调取4家公司的资产情况。故,上述4家公司因缺乏相关资料,不具备审计、评估、询价条件,因此无法对上述对外投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询价,管理人将按铭群公司对其持有的注册资本计算上述对外投资股权市场价值合计1,867,000.00元。

管理人后续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已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拍卖处置,以铭群公司持有的上述四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注册资本1,867,000.00元的80%1,493,600.00元为起拍价对铭群公司的前述财产整体拍卖,如果出现流拍,再进行拍卖时,每次降低的数额为前次保留价的20%,即按照前次起拍价的八折作为下次起拍价,管理人将按照上述保留价规则进行公开拍卖直至拍卖成交为止或起拍价降至0元为止,如有拍卖所得款的,则计入可供后续分配的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按照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4.对外应收款

截至本报告作出之日,管理人通过公开渠道检索发现铭群公司存在对外应收款项,上述款项均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具体如下:

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汇总表

序号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

标的金额

执行情况

1

2022)粤0114民初16450号

280,390.78

99,127.22

2

2021)粤0111民初32963号

44,143.23

已申请,被执行人已提供履行完毕证明。

3

2023)粤0111民初736号

63,237.40

61,209.74

合计(未执行到位的暂不计入)

160,336.96

上述三笔对外应收债权,管理人已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合计99,127.22+61,209.74=160,336.96元,一笔标的金额为44,143.23元的债权,未执行到款项,被执行人已提供履行完毕证明,上述两笔笔对外应收债权均存在未执行到位的部分,剩余未执行标的金额合计183,291.22元。

管理人后续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已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拍卖处置,以铭群公司持有的两笔对外债权剩余未执行到位的标的金额合计183,291.22元80%146,632.98元为起拍价对铭群公司的前述财产整体拍卖,如果出现流拍,再进行拍卖时,每次降低的数额为前次保留价的20%,即按照前次起拍价的八折作为下次起拍价,管理人将按照上述保留价规则进行公开拍卖直至拍卖成交为止或起拍价降至0元为止,如有拍卖所得款的,则计入可供后续分配的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按照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比例及实施方法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本案无共益债务

2、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

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本次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933,733.42元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缴纳,计算为6,568.67元。若后续追回财产或变现财产,则追加收取受理费用,具体金额由人民法院确定。

2)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截止至2025年5月30日,本案已产生的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为人民币5,441.63元,详见下表:

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明细表(暂计至2025年5月30日)

序号

事由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刻章费

300

刻制管理人公章、财务章费用

2

交通费

1307.63

执行职务交通费用

3

银行业务手续费

70

银行打印流水、变更印章银行手续费

4

商标续展费

675

续展商标法定费用

5

快递费

3089

邮寄相关文书快递费

合计

5441.63

/

3)管理人执行职务预留费用

管理人预计后续所需破产费用(含预留清算责任案件一审诉讼费、后续财产处置手续费用、后续银行存款接管履职费用、工商注销费用、税务注销费用、银行账户注销费用、销毁印章费用、公告费、档案管理费、后续快递费、后续交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68,009.00 详见下表:

预计后续所需破产费用明细表(预估)

序号

类别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提起清算义务人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案件诉讼费

165,009.00

本案起诉标的为24641711.72元(无争议债权金额),本次预留一审诉讼案件受理费,最终以人民法院开具的诉讼费预交通知单为准

2

其他执行职务可能发生费用

3,000.00

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财产处置手续费用、后续银行存款接管履职费用、工商注销费用、税务注销费用、银行账户注销费用、销毁印章费用、公告费、档案管理费、后续快递费、后续交通费等费用

合计(预估)

168,009.00

/

上述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含预留破产费用)合计180,019.30

4)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的报酬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计算。因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合计933,733.42元,而上述应当优先清偿破产案件的受理6,568.67元、管理人已发生的执行职务费用5,441.63元并扣除预留破产费用168,009.00铭群公司本次剩余可分配金额合计为933,733.42-6,568.67-5,441.63-168,009.00=753,714.12经计算可计提管理人报酬90,445.69元。

综上所述,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合计933,733.42元,优先全额清偿破产案件的受理6,568.67元、管理人已经发生的执行职务费用5,441.63元预留破产费用168,009.00元、管理人报酬90,445.69后,其余663,268.43元用于本次清偿本案债权人

二)职工债权

本案职工债权金额为107,840.23元,债权人为林小武、李文飞两位职工,由铭群公司的破产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予以清偿。

本次财产分配中,职工债权的受偿率为100%

三)税款、社保债权

截至本报告作出之日,本案不存在税款债权、社保债权如后续发现有,则铭群公司的破产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予以补充清偿。

本次财产分配中,税款社保债权的受偿率为0%

四)普通债权

本案的普通债权由铭群公司的破产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予以清偿。

本次财产分配中,普通债权的受偿率为2.26%

附:破产财产分配具体实施方案列表

        以下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204.【铭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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