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告

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6 公 开 人: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12次
  • 打印

 

 

 

 

 

   

 

2025)苏 0682 56 号之一

 

2025 8 13 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常熟苏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格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北京市惠诚( 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经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 21107897.22 元。 同时,管理人未接管到瑞格迪公司的任何财产。

2025 11 25 日,瑞格迪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认为瑞格迪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宣告条件,同时其无资产可供支付破产费用, 申请宣告瑞格迪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产状况以及审核确认的债务情况,瑞格迪公司无财产可供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债务,且无和解或者重整的可能,故瑞格迪公司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本案亦符合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对于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予以支持。

瑞格迪公司注销登记之前,管理人仍应继续执行职务。本案终结之日起两年内,依照法律规定追回财产的或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且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可进行追加分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院于 2025 12 1 日裁定宣告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二月一

 

 

1


附件

南通瑞格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