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646次
  • 打印

关于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美齐破管字11号

2025年5月2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陈艳的申请,作出(2025)闽01破申1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陈艳对被申请人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美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9日作出(2025)闽0103破1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担任美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未联系到美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未接管到美齐公司人事档案等资料。管理人通过调阅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档案,与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台江管理部、职工联系核实等方式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确认截至2025711日,美齐公司尚欠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的总额为88873.42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美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718日,详见附表《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美齐公司职工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如异议成立,管理人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1

附:1、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人:黄丽艳,联系方式:18144092580;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号楼406室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


附件: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职工姓名

岗位

职工债权金额

欠付内容

1

陈艳

店长

19417.92

工资、二倍工资差额

2

翁丽婵

店长

27132.00

工资

3

沈惠兰

店长

25635.00

工资、提成

4

陈平

护士长

16688.50

工资、提成

备注:如美齐公司存在欠缴的医疗保险费用以医保部门申报数据为依据作为医保债权予以认定(最终以无异议债权裁定确认为准),不再另行计算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费用列入职工债权。

 

 


附件

11号-债权公示-美齐-20250711.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