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破27号盟德晟公告-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5破27号盟德晟公告-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韶关市曲江盟德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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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8-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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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粤 02 破 27 号
2025 年 4 月 18 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火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对韶关市曲江盟德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盟德晟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韶关市公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盟德晟公司管理人。盟德晟公司的债权人
应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韶关市武
江区沿江路 7 号韶关公信 221 办公室;联系人:吴宇洲,
1892789515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
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
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盟德晟公司的债务人或
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9:30 在本院
第 6 法庭以网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
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
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
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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